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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5-03-24   点击数: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光

副组长:戴宾、雷叙川

成 员:李杰、赵成、廖周伟、肖平、陈冬菊

二、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余小英

副组长:王崇杰

成 员:何德文、许俐

三、复试办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25200)复试细则另行规定。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教育部对A类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 笔试:笔试为专业综合测试。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120400)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管理学基础》;

报考经济学专业(包括理论经济学020100和区域经济学020202)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经济学基础》;

报考哲学(010100)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哲学史基础》;

报考安全工程(085224)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

每门满分均为100分,参考书目见复试通知。

(2)同等学力加试:哲学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如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哲学原理》;《科学社会学》;《科学技术史》(四选二)。

(3)面试(口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各专家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考生的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外语能力、创新能力及考生具有的特殊才能等。面试过程全程录音。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凭交费后打印的凭据办理复试手续)

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12:00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信息楼四楼0410A 。

复试报到流程见复试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6日15:50~17:50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逸夫馆4409教室。

(3)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时间及地点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时间: 2015年3月27日下午15:00-17:00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信息楼0403A教室。

(4)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分组名单将于26日上午粘贴在报到处,面试教室安排如下:

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不含MPA)面试教室安排

时 间

小 组

地 点

3月27日

8:30~17:00

公共管理第一组

九里逸夫馆4407A

公共管理第二组

九里逸夫馆4320

公共管理第三组

九里逸夫馆4321

3月27日

8:30~12:00

经济学组(区域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

九里逸夫馆4305B

哲学组

九里逸夫馆4404B

4.复试成绩

(1)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由面试专家组成员根据面试评分标准打分,面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15%+专业笔试(100分)×42.5%+专业综合面试(100分)×42.5%。

四、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一)调剂需求专业

我院理论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安全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型)上线人数不足,有调剂名额;我院公共管理专业(学术型)上线人数充足,但仍可接受少量优秀考生调剂。

(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对上线充足的专业,可接收少量本科就读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特别优秀考生的调剂申请;上线不足的专业可接收少量本科就读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特别优秀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可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反之不可。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流程

第一步: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写调剂申请志愿。

第二步: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情况进行审核和筛选,并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第三步: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考生按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知见学院网页。

第五步:经学院复试并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六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我校调剂要求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第七步: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后则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

五、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大于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单独考试拟录取考生不能更改专业。

(6)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及考试作弊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100分)×50%

注: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初试总成绩需乘以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普通A类考生国家线/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国家线。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相关部门和公共管理学院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87601567、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3.公共管理学院复议和举报

举报电子信箱:ggyjszsjd@126.com

举报电话:028-8600174

受理举报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考生复试面试评分标准.doc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