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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活动

日期:2011-12-06   点击数: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记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活动

(记者廖灿报道摄影)2011年12月2日上午,由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办、2011级法律硕士班承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活动在我校九里校区求实路口成功举行。

(分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工作的杨成良副教授与张荣荣等老师指导了本次活动)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011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政策,让法治精神深入民心,强化我校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锻炼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及活动组织能力,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开展了本次活动。

(同学们积极踊跃参与法律知识竞答)

主管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工作的杨成良副教授、行政秘书张荣荣老师、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辅导员高阳老师作为嘉宾莅临现场对活动进行了指导。场地刚刚布置好,就有同学和交大附近的社区居民前来观摩。活动伊始,法律硕士研究生们向过往的同学和老师们分发了宣传单,宣传了消费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法律知识,还对同学们普遍关心的校外兼职、求职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释疑。与此同时,为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本次活动还设置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环节,该环节引得众多同学驻足,因为参与者众多,将答题牌围得水泄不通,正确率比较高的参与者获得了精美小礼品。最引人注目的是,职雯慧、陈平两位同学组成了法律咨询小组,在宣传点为老师和同学们提供免费咨询,对诸如工伤赔偿、遗嘱订立、婚姻纠纷、邻里矛盾、物业问题等一系列咨询者关心的问题一一从法律应对方面做出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法律硕士研究生们耐心细致地提供法律咨询)

贯彻法治精神任重而道远。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们希望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将平日所学付诸实践,学以致用、弘扬法治,点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同时也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增进全校师生法律素养。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广大师生对我校卓有成效的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状况有了进一步了解;活动也彰显了法律硕士研究生们的活力与风采,有利于继续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校园法治步伐,为构建和谐有序的校园氛围及培育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