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我院副院长、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主任陈家宏教授携J.M中心副主任邓君韬博士前往贵阳参加了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新增第八批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政策和业务工作培训班”。

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印处长做了题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工作》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进一步调整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的比例,积极发展符合我国产业结构特点的专业学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在关于高等教育发展任务部分也特别强调了应“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黄处长最后指出,各培养单位即将“迎来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新时代”。
来自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司法部考试司以及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分别就法律硕士教育发展历史、培养模式探讨、培养方案制定、招生管理政策以及学位申请和论文指导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发言;我院陈家宏副院长就我校J.M培养方案的设置与特色作了主题发言。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共中央党校等在内的共计38所院校参加了本次培训。

通过交流,与会代表再次形成共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教育14年的发展,开创了中国法学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领域、形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部门在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上的协同机制、丰富和发展了法学教育的理念、内容和方法,促进了我国法学院校建设和发展,开创了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规模培养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