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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第一次工作例会

日期:2011-09-07   点击数:  

2010年12月1日,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分管领导杨成良副教授、邓君韬副主任及张荣荣老师在0809会议室召开了新班子组成后的第一次法硕工作例会,总结本学期的教育教学情况,安排布置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并对下学年工作进行规划。

会上,杨成良副教授首先就本学期法律硕士教育教学情况进行了总结。然后对近期法律硕士的教育教学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法硕期末考试必须按照中心制定的《关于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落实,责任到人;对《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信息反馈表》进行统计汇总,并分发给任课教师,希望每位教师比照反馈信息,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拟于近期开展与任课教师的座谈暨教学研讨会,听取教师对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法硕教育教学模式等相关理论问题展开研讨;中心将不断完善跟班听课制度,以实现教学相长,共同将法律硕士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

实践教学方面,杨成良副教授提出了几点意见:第一,积极建设、具体落实并尽快运转法硕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基地主要包括模拟法庭和刑侦实验室,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院级)。校外基地应当在公检法司等部门,特别是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第二,实践教学中应当建立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并由不同专业背景的老师组成专业的顾问团队,为学生提供跟踪指导。第三,注意实践教学体现实效,注重能力培养,完善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应规章,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法硕人才的培养目标。

杨成良副教授专门实践教学中的法律诊所提出了几点建议:一、以现实存在的“西南交通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院级)为依托,并使之尽快进入运转状态,作为法硕实践教学平台;二、在当前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可先将0809室兼作活动地点;三、采取自愿原则,在法律硕士研究生中挑选积极热情、有号召力、学有余力的同学组成筹备小组,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四、对我中心的法律诊所在校内校外进行宣传,扩大影响;五、法律诊所拟实行法律硕士研究生轮流值班制、专职教师顾问制的运行模式;等等。

为更好地促进法硕教育教学,加强法硕研究生与教师的沟通交流,锻炼法硕研究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扩大我校法律硕士办学影响,杨成良副教授提出了编辑制作《法硕之声(电子简报)》作为法律硕士教育教学一个平台,并对《法硕之声(电子简报)》提出了具体的一些设想。如:采电子版、月刊形式,由法律硕士研究生成立编辑委员会,栏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法硕动态”、“法硕课堂”、“法硕实践”、“本月社会热点法律剖析”、“本月立法动态”、“回音壁”等版块。杨成良副教授特别指出,编辑制作《法硕之声(电子简报)》一事,将上报法学系务会议及学院、学校后才能具体确定。

此外,杨成良副教授还就“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做出了详尽安排。邓君韬副主任就“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进行了分工,力争在本次活动中能锻炼首届法律硕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扩大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的社会影响力。

最后,杨成良副教授就法硕教育基地建设的最新情况和联合共建问题进行了补充和通报,并谈了自己的看法。经过杨成良副教授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王能春主任多次商谈,该所同意与我校建立签约实践教学基地,并初步同意先期出资不低于2万元在我校建立“法硕研究生奖学基金”,支持我校法硕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在进一步落实中。杨成良副教授认为,法硕教育也应鼓励开源节支,联合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使我校的法律硕士教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