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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新培养方案开始于本学期执行

日期:2012-09-03   点击数:  

为了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参照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新修订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于本学期开始执行,新培养方案如下:

全日制法律硕士(03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Juris Master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非法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和法律职业岗位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是在原专业的基础上,通过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的系统学习与法律实务训练,掌握法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法学素养,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胜任原专业及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

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家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检察、审判、律师、监察、仲裁、法律顾问、行政执法,以及原专业及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或者继续深造。

二、基本能力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能综合运用法律、原专业和其他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法务方向

2、政务方向

3、商务方向

4、知识产权方向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学校进行两次答辩安排:第四学期的6月进行第一次答辩,9月进行第二次答辩。

五、课程设置

表前说明:

1、选修课限选10分,其中特色课程组不少于2学分;“法科方向课程组”为我校法学本科开设的必修课程,“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组”为我校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学术型研究生课程,上述课程大纲、上课时间以对应的课程大纲、课程表为准,原则上不单独开课;

2、实务实习8学分构成为:实务型专题讲座2个学分,学术型专题讲座2个学分,实践实习4个学分。

3、第一外国语,通过六级者免修。

4、法科方向课程组教学大纲参照本科对应课程。

5、实践教学课程组中五门课程的课程编号与法律硕士(法学类)一致。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总学分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学期

考核方式

99999143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6

0

考试

9999914303

马克思主义与

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0

考试

第一外国语

3

48

0

考试

0351013101

法理学

2

32

0

考试

0351013102

中国法制史

2

32

0

考试

0351013103

宪法学

2

32

0

考试

0351013104

民法学

3

32

16

考试

0351013105

刑法学

3

32

16

考试

0351013106

刑事诉讼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107

民事诉讼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108

行政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109

经济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110

国际法

2

32

0

考试

特色课程组

0351013211

交通运输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2

建筑法

2

32

0

考试

法科方向课程组

0351013213

国际私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4

知识产权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5

国际经济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6

商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7

合同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8

证据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19

仲裁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20

劳动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21

公司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22

婚姻家庭继承法

2

32

0

考试

0351013223

律师与公证

2

32

0

考试

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组

0301011102

比较法总论

2

32

0

考试

0301011206

立法学

2

32

0

考试

0301011207

司法学

2

32

0

考查

0301071104

经济法总论

2

32

0

考试

0301071216

知识产权法基本问题

2

32

0

考试

0301071219

市场监管法研究

2

32

0

考试

0301061103

诉讼法基本原理

2

32

0

考试

0301011213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2

32

0

考查

0301061214

证据法研究

2

32

0

考试

0301091105

国际公法学

2

32

0

考试

0301091223

国际私法研究

2

32

0

考试

0301091224

国际投资法专题

2

32

0

考试

实践教学

0351023113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3

32

16

考试

0351023114

法律文书

2

32

0

考试

0351023115

模拟法庭训练

2

0

32

考查

0351023116

法律谈判

2

0

32

考查

0351023117

实务实习(含专题讲座)

8

0

16周

考查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学校设有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遴选具有丰富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法律硕士培养指导组,同时聘请实务部门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家为双聘导师,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对法律硕士各专门方向的培养规划、课程设置、实践组织和考核、毕业论文选题、撰写与答辩等各方面,采取教师讲授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指导。同时,为发挥我校交通等特色学科的优势,设立特色课程组;为完善法科基本知识与理论体系,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融通,共享我校法科培养资源,设立法学本科课程组和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组两个课程组供法律硕士(非法学类)研究生选修。第二学期期末根据实务实习选择、论文选题等确定实习、论文导师,承担实务实习、论文指导的职责。

七、科研与专业实践环节

法律硕士研究生应当积极开展科研与专业实践活动。学校将与公安、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积极融合、使用社会资源,建立研究生实训基地,开展实务实习。研究生将于第三、四学期进行实务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计4学分;同时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法学学术和司法实务等专题讲座,计4学分。学校制定《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实训与参加专题讲座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学习目标、要求和行为规范,由指导小组监督、导师指导实施。

八、论文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毕业成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毕业成果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法律策划书等。毕业论文主要在第四学期完成,总学分为10个学分。毕业成果写作应当规范,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0,000字,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成果管理办法》。

九、课程教学大纲

参见《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十、能力目标矩阵和能力实现矩阵

培养标准(知识与能力要求)

课程关联矩阵(实现方式)

标准1

道德品质与政治素质

1.1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1政治素质和价值观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形势与政策

3.1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态

体育锻炼、科研实践、学术报告

标准2

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素养

2.1专业理论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

2.2特色课程

交通运输法、建筑法

2.3法科方向课程

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合同法、证据法、仲裁法、劳动法、公司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师与公证

2.4学术型研究生课程

比较法总论、立法学、司法学、经济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基本问题、市场监管法研究、诉讼法基本原理、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证据法研究、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研究、国际投资法专题

标准3

有效表达与人际交往能力

3.1外语阅读与口头交流能力

第一外国语、外语选修课程、外国专家讲座

3.2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各种课程的专题讨论、法律实务训练、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3.3文字表达能力

法律文书、各门专业课程论文写作,学术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写作

3.4人际交往能力

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实务训练中与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的沟通、团队合作等

标准4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1 发现问题

专业课程中的专题研讨、法律实务训练、模拟法庭、学术讲座

4.2 查阅文献

专业理论课程中的文献阅读、论文写作中的资料查找

4.3 解决问题

实务实习、法律谈判、学术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

标准5

创新性思维能力

5.1怀疑能力

课程专题研讨、实务实习、法律谈判、学术讲座

5.2查阅文献,提出新见解

文献检索、学术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

全日制法律硕士(03510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Juris Master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法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和法律职业岗位培养的,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通过法学专业理论和知识的深入学习与法律实务训练,掌握法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法学素养,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胜任法律专业相关工作。

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家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检察、审判、律师、监察、仲裁、法律顾问、行政执法,以及其他法律相关工作,或者继续深造。

二、基本能力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法务方向

2、政务方向

3、商务方向

4、知识产权方向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学校进行两次答辩安排:第四学期的6月进行第一次答辩,9月进行第二次答辩

五、课程设置

表前说明:

1、选修课限选10分,其中特色课程组不少于2学分;理论法学方向课程组、诉讼法学方向课程组、经济法学方向课程组、国际法学方向课程组课程为学术型研究生课程,其课程大纲、上课时间以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大纲、课程表为准,原则上不单独开课;

2、公共课为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任选其一;

3、第一外国语,通过六级者免修;

4、实务实习8学分构成为:实务型专题讲座2个学分,学术型专题讲座2个学分,实践实习4个

学分。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总学分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学期

考核方式

99999143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6

0

考试

99999143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0

考试

第一外国语

3

48

0

考试

0351023101

法理学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02

中国法制史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03

宪法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04

民法学专题

3

32

16

考试

0351023105

刑法学专题

3

32

16

考试

0351023106

刑事诉讼法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07

民事诉讼法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08

行政法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09

经济法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110

国际法专题

2

32

0

考试

特色课程组

0351023211

建筑法专题

2

32

0

考试

0351023212

交通运输法专题

2

32

0

考试

理论法学方向课程组

0301011102

比较法总论

2

32

0

考试

0301011206

立法学

2

32

0

考试

0301011207

司法学

2

32

0

考查

经济法学方向课程组

0301071104

经济法总论

2

32

0

考试

0301071216

知识产权法基本问题

2

32

0

考试

0301071219

市场监管法研究

2

32

0

考试

诉讼法学方向课程组

0301061103

诉讼法基本原理

2

32

0

考试

0301011213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2

32

0

考查

0301061214

证据法研究

2

32

0

考试

国际法学方向课程组

0301091105

国际公法学

2

32

0

考试

0301091223

国际私法研究

2

32

0

考试

0301091224

国际投资法专题

2

32

0

考试

实践教学

0351023113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3

32

16

考试

0351023114

法律文书

2

32

0

考试

0351023115

模拟法庭训练

2

0

32

考查

0351023116

法律谈判

2

0

32

考查

0351023117

实务实习(含专题讲座)

8

0

16周

考查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学校设有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遴选具有丰富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法律硕士培养指导组,同时聘请实务部门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家为双聘导师,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对法律硕士各专门方向的培养规划、课程设置、实践组织和考核、毕业论文选题、撰写与答辩等各方面,采取教师讲授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指导。同时,为发挥我校交通等特色学科的优势,设立特色课程组;为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融通,共享我校研究生培养资源,设立理论法学方向和经济法学方向两个课程组供法律硕士(法学类)研究生选修。第二学期期末根据实务实习选择、论文选题等确定实习、论文导师,承担实务实习、论文指导的职责。

七、科研与专业实践环节

法律硕士研究生应当积极开展科研与专业实践活动。学校将与公安、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积极融合、使用社会资源,建立研究生实训基地,开展实务实习。研究生将于第三、四学期进行实务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计4学分;同时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法学学术和司法实务等专题讲座,计4学分。学校制定《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实训与参加专题讲座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学习目标、要求和行为规范,由指导小组监督、导师指导实施。

八、论文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毕业成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毕业成果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法律策划书等。毕业论文主要在第四学期完成,总学分为10个学分。毕业成果写作应当规范,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0,000字,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成果管理办法》。

九、课程教学大纲

参见《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十、能力目标矩阵和能力实现矩阵

培养标准(知识与能力要求)

课程关联矩阵(实现方式)

标准1

道德品质与政治素质

1.1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1政治素质和价值观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形势与政策

3.1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态

体育锻炼、科研实践、学术报告

标准2

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素养

2.1专业理论

法理学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宪法专题、民法学专题、刑法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行政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国际法专题

2.2特色课程

交通运输法专题、建筑法专题

2.3法学理论

比较法总论、立法学、司法学

2.4诉讼法学

诉讼法基本原理、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证据法研究

2.5经济法学

经济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基本问题、市场监管法研究

2.6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研究、国际投资法专题

标准3

有效表达与人际交往能力

3.1外语阅读与口头交流能力

第一外国语、外语选修课程、外国专家讲座

3.2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各种课程的专题讨论、法律实务训练、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3.3文字表达能力

法律文书、各门专业课程论文写作,学术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写作

3.4人际交往能力

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实务训练中与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的沟通、团队合作等

标准4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1 发现问题

专业课程中的专题研讨、法律实务训练、模拟法庭、学术讲座

4.2 查阅文献

专业理论课程中的文献阅读、论文写作中的资料查找

4.3 解决问题

实务实习、法律谈判、学术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

标准5

创新性思维能力

5.1怀疑能力

课程专题研讨、实务实习、法律谈判、学术讲座

5.2查阅文献,提出新见解

文献检索、学术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