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
公共管理(120400),法学(030100),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资源与环境(085700)。
二、申请条件
推免生应当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三、奖励措施
1.被录取的推免生,学院将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给予奖励。
2.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可提前加入导师科研小组。
四、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参加我校2019年暑期学术夏令营并获得合格及以上成绩者、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并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程序,否则视为放弃。
具体程序及要求: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填报“西南交通大学”。
2.学校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生的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将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已参加我院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推免生,在9月28日上午9点前报名并接受复试通知,不需再复试可直接录取;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完成预报名考核并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在9月28日上午9点前报名并接受复试通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可优先录取;其他报考我院的推免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择优选拔录取。如有特殊要求,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通知为准。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录取结果为准。
3.拟录取
(1)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
五、其他规定
1.学校将于2020年5、6月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或再次复试,复查合格并经教育部录取审查通过后,予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学习相关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统考。
3.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最后一年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的相关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的;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考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高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设立举报方式如下(不接受匿名举报):
举报电话:028-87603374
举报邮箱:gggl_swjtu@126.com
受理部门: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附1: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图
图一 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