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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评奖】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西南交通大学景尧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点击数:  

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2021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景尧奖(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传阶段

请各位同学学习《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景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可推荐名额如下: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习优秀奖1人,学习自强奖1人。

(二)学生申请阶段(1020-1021日)

线下申请:申请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于1021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三)学院评审阶段(1021-1029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该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不需登录扬华素质网进行填报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为准。

4.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6.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