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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1   点击数:  

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同学:

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ea455h0h-d4b3-e5gf-a1b1-5fc2b2ejdei0.shtml)

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认定办法》(见附件),自愿进行认定申请。申请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版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本人承诺手签签名)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于9月16日完成认定申请提交。

同时各班于9月18日17点前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将评议小组名单发送至辅导员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导师代表,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等班干部,其他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其中学生成员人数视年级(专业或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原则上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若评议小组成员本人参加困难认定,则应当回避。

学院困难认定工作总体时间安排: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11日-9月16日)

辅导员审核(9月11日—9月18日)

系统计算(9月19日)

班级民主评议(9月22日—9月26日)

认定工作组复核(9月27日—9月29日)

公示(9月30日—10月9日)

材料上交(10月10日)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0月11日—10月18日)

    联系人:唐明(J01213 028-87601925)

公共管理学院困难认定工作组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