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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评优】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4-09-30   点击数:  

学院各年级、各学生组织: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4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请各年级、各组织,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个人荣誉称号申请(9月30日-10月12日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其中,“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评选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个人荣誉学院共:竢实扬华奖章(1人)、三好学生(55人,含三好学生标兵6人)、优秀学生干部(49人)、明诚奖(61人)。各年级各组织具体名额见辅导员通知。

集体荣誉学院共:忠忱班集体(1个)、先进班集体(3个)、特色班集体(1个)。

(三)申请时间及流程

(1)个人荣誉称号学院学生组织推选时间:9月30日-108

学院各学生组织推选后,请指导老师将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个人荣誉拟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档于10月8日14:00前报送学工组,后由辅导员返回各班级开展民主评议。

(2)个人荣誉班级推选:10月9日-1012

学院学生组织推选结束后,名单返回各班开展民主评议,各班同时进行个人荣誉称号推选。

班级民主评议流程:到会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会,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由各年级辅导员审核资格。已获得校级学生组织推优的同学,不得重复参评个人荣誉

推选结束会后,获得学校、学院学生组织、班级推优资格的同学需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1012日23点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3)集体荣誉申推选

另见本科集体荣誉称号答辩评审的通知,由班级班长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

三、学院评审工作 10月13日-10月25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评优管理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