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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素质评价】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6   点击数:  

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拓展信息完善工作已启动,2024年5月31日已完成德育评价工作,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完善扬华系统学生扩展信息的通知

为顺利完成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现请全体本科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办事大厅”→“个人信息”模块,填写完善“学生扩展信息”各子项。请于9月8前完成本次学生扩展信息填写。

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智育评价成绩计算细则》(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艺术实践认定办法(试行)》(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认定办法(试行)》(附件4)、《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附件5),计算学生智育评价、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评价、发展性评价成绩。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其中,关于发展性评价加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班班委组成发展性评价成绩审核小组。学生本人提交《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6)和支撑材料电子档至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各同学的加分材料予以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加分,计为0分;班级审核小组在审核后应公示班级各成员加分情况和支撑材料,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学习委员填写《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加分汇总表》(附件7),于9月10日前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上报学院学生工作组;学院学生工作组核实有关材料并公示各年级发展性评价成绩。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8-87601925。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