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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相关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事项的规定(试行)

日期:2013-11-27   点击数: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质量,避免将压力堆积在答辩环节,经过对全院教师征求意见,现对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流程及评价做如下规定。

1、开题时间为45分钟以上。

2、选题需符合该生学科方向。

3、原则上参考文献不低于50篇,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参考文献总数的三分之一。

4、在开题时不必拟出细到章、节、目的研究提纲,至多到章、节,并用文字对章、节内容进行概括性描述。

5、开题存在以下七个方面中的任何一点即认定为不通过:

⑴无学术价值或实际意义;

⑵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了解甚少,评价不当或属拼凑,文献引用基本不符合规范;

⑶研究目标不明确或无法达到;

⑷没有抓住关键问题;

⑸研究内容范围不合适,重点不明确;

⑹研究思路混乱,完全没有逻辑性;

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6、开题结论为“修改后通过”和“重大修改”的,学生有两周的修改时间;结论为“重大修改”的,需根据开题组老师提出的整改意见,学生修改后由开题组组长或指定成员审核通过后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希望评审和参加开题的老师对“不通过”的开题报告给出具体的否定意见(例如,针对“无学术价值”的情况,可说明研究课题在相关文献中已有充分研究,或研究内容没有超出专业常识,等。针对其他问题得出的否定意见,也应给出类似的说明,例如针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可说明开题报告中哪些内容或文字是copy或转抄,又没有按规范标注的)。

7、学生和其导师如对开题结论有异议,可向学院提请申诉,针对学生或导师所提意见提交详细论证,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8、邀请导师参加研究生开题,建议导师组织预开题和预答辩。

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