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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接收2015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日期:2014-09-28   点击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9月9日发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二、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经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推免生按照学院的通知来校参加复试

(1)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① 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成绩单、本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个人陈述报告。

(2) 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② 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的形式

面试(口试)为主

(4) 复试成绩:

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复试费的收取

本次复试费用由我院统一承担,不需学生缴纳。

4. 拟录取

①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下达我院的接收推免名额总数。

②各招生学科专业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5.未尽事宜

本实施办法与学校文件相冲突时,以学校文件为准。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宾

成员:陈光、王永杰、李杰、肖平、郑简平、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