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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建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关于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日期:2025-11-10   点击数:  

院内各团支部:

为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入团积极分子推荐范围

已递交入团申请书,并完成入团考察谈话三个月以上的入团申请人。

二、入团积极分子推荐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发挥了先进作用;

3.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学习勤奋,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三、入团积极分子推选程序

1.支部推选: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选。到会人数须达到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会议需做好照片留存、会议记录及评议结果记录。

2.材料填报:团支部委员会应结合推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如实、无涂改地填写《2.1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入团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将推选情况同步记录于《团支部工作手册》及“智慧团建”系统

3.指定联系人:由团支部为每位入团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可由支委、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党员担任),并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开展教育培养工作。

4.审核确定:学院团委根据各支部上报材料,结合辅导员评价,经团建中心复核后,最终审核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教育、培养和考察周期自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之日起须不少于三个月。

四、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1.培养方式:学院团委将统一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及一定量的社会实践。具体安排按批次另行通知。

2.结业考核:培养期满后,学院团委将组织集中结业考试,以检验学习成效。

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