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带来重大挑战。在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养老机构却相继出现聚集性感染案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020年2月26日召开会议指出,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等机构,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相关服务对象自身防护能力弱,要压实属地责任,实施更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外部传染源输入,对已感染患者要全力救治。要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医用废弃物人员、密闭空间服务人员等人群的防护,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老龄事业与产业研究中心”现启动“后疫情时期的养老服务业中长期应对措施及制度建设”专项项目,支持具有相关领域数据基础、研究基础并与养老服务相关实际参与部门密切合作的科研人员,紧密围绕疫情应对中养老服务暴露出的短板与风险,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机制、设施、投入等中长期应对措施及制度建设,开展前瞻性、回顾性和实证性的联合研究。
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并面向全国公开发布。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资助研究方向和内容
(一)养老服务业的疫情防控应对与管理
1.养老服务的重大传染病信息交流和跨部门应对
2.养老服务的应急医疗资源供给与配置模式
3.确保老年感染者“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实现机制
(二)养老服务机构卫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4.养老服务机构的传染病与消毒隔离制度及标准
5.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品与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
6.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进出管理与人力资源配置管理
7.养老服务机构卫生安全管理的核心能力建设
(三)养老服务与社会管理
8.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老人照护服务及政策支持(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人,一线医务人员留家老人)
9.疫情中持续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可行措施及风险管理
10.疫情中老年人的卫生风险感知、行为规律及情绪引导
二、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按一般项目管理,资助额度0.8万元∕项;拟针对上述10个具体研究内容,择优资助若干项目。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如获立项的即予撤销,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专项项目鼓励来自全国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申请人,同民政、卫生管理、疾控、养老服务机构等实际部门组成联合研究团队,在组织评审和资助中将给予优先关注。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定研究目标,项目名称应与上述10个内容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来自学校及科研单位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来自实务界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中心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中心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结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需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南大核心期刊(含拓展版)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研究报告、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二)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或上报时,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老龄事业与产业研究中心’资助及立项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6时。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职称证明、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附件发送。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注明。我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申请人后续提供。
联系人:张兆兴
联系电话:028—87603474,17381958976
电子邮箱:2737279736@qq.com
老龄事业与产业研究中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