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已于2020年 4月9日发布《超期研究生处理意见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由学院组织将《告知书》送达至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因学院无法与以下超期研究生取得联系,特发此公告,并附《超期研究生处理意见告知书》以示送达。
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入学时间 |
2014211123 |
方德辉 |
公共管理(MPA) |
2014.9 |
以上研究生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陈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视为同意接受学校予以退学的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