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26号)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7号)和《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详见附件1),为有序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且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以下研究生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一)参评学年内,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二)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参评学年内,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或休学、退学者;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
(四)档案未按时转入我校、不按时注册、无故拖欠学费者;
(五)目前在岗的免研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等已享受相应专项津贴或薪酬的(已经在名单中标注相应学生)。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奖助政策的资助。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后如发现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已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评分标准和方式
2025-2026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为依据,鉴于各专业二年级课程安排较少,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均不计算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由学生工作组、导师和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共同完成,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需要各班参评学生提交支撑材料至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完成相应加分。
三、评选时间和流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6年9月7—8日 | 各班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并向辅导员报备。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党支书、其他班委、学生代表等5人构成,班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党支书担任副组长,并在班级群内进行公布。 |
2026年9月8—10日 | 各班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线上线下向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提交用以学术科研加分、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加分的纸质或者电子材料(电子版必须提交),材料提交具体截止时间由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规定,待评奖评优结束后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学院存档备查。 |
2026年9月11—15日 | (1)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对班级同学奖学金材料进行集中加分核算和交叉检查审核,评议小组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综合评分计分表(附件2),并在班内进行第一次公示; (2)如参评同学有疑义,由学生本人向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反馈,不接受学生本人跳过班级评议小组向辅导员反馈,由班级评议小组按照细则(附件1)和补充说明(详见附件8)规定,受理讨论问题形成决议反馈给学生本人; |
2026年9月11—15日 | (1)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无法根据细则受理解答的奖学金加分问题,在9月15日12:00之前由班长统一汇总填写在线表格(后续发链接)反馈给辅导员二次受理,过时不再受理任何问题; (2)辅导员根据细则及补充说明(详见附件8)对问题进行进一步判定说明,可以判定说明的则返回给班级评议小组; (3)辅导员也无法判定说明的问题,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决定; |
2026年9月14—16日(暂定) | (1)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报名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详见专项国奖评选专项附件)和证明材料(论文须提供录用或者见刊证明以及期刊收录或分区证明)最迟9月16日(暂定截止9月16日,如有调整后续通知)发邮箱(ggyjs01217@163.com),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01217办公室莫老师处; (2)国家奖学金报名同学需要同步准备3分钟的国奖答辩PPT,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答辩当天提前拷贝ppt。 |
2026年9月16日—9月18日(具体会议时间待定) | (1)关于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反馈且学工组最后无法解答的问题,由学院召开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次性予以统一处理; (2)会后由学工组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决定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由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决议修正综合加分成绩后进行班级内第二次公示; (3)各班班长将修订无误后的综合评分计分表(附件2)发辅导员汇总,由学院学工组汇总确定最终的各年级各专业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分结果,并在年级群内进行最终公示; (4)在研究生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上,一并进行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评选,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及后备人选。 |
2026年9月18—24日(暂定)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和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
四、关于学业奖学金加分问题反馈及处理过程的规定
如果参评年级同学在评定过程中对学业奖学金加分问题有疑义,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受理和处理。
1.学生本人向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反馈,不接受学生本人跳过班级评议小组向学工组反馈,学工组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问题;
2.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学院历年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补充决议(详见附件8),受理讨论问题形成决议反馈给学生本人;
3.如果班级评议小组无法对问题形成决议的,则通过在线表格反馈给辅导员;
4.辅导员根据细则及补充说明对问题进行进一步判定说明,可以判定说明的则返回给班级评议小组;
5.辅导员也无法判定说明的问题,最终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决定;
6.会后由学工组将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决定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
五、评分内容及注意事项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效评选材料限为上一学年度(时间从上学年开学日至本学期开学前一天止,具体详见校历,即2025年9月6日—2026年9月4日)。学院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为依据。具体计分办法及标准以《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为准,主要注意事项如下:
1.学术论文与科研的计分
由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进行核算加分。SSCI、A&HCI、CSSCI和北大核心等来源期刊论文的认定以论文录用时的分区或期刊目录为准,必须提供录用证明或者见刊证明材料。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详见附件9,CSSCI来源刊和扩展版目录(2025-2026版)详见附件3和附件4,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23版(适用2024.04-至今)详见附件5,国际会议论文检索报告模板参考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详见附件1的附录。
2.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
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中总体考核成绩的15%,乘以权重后满分为15分。主要由研究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和社会工作情况三部分组成,按照对应权重折算下来,满分分别为6分、3分、6分。
(1)研究生日常表现评价由申请人所在班级、学生工作组、导师根据其日常表现分别进行打分后,由申请人汇总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日常表现评分表》(具体见附件7),各单项满分均为2分,其中学工组日常表现评分已经由辅导员统一反馈给班长(具体见附件2计分表),班级日常表现打分由各班民主评议得出,导师日常表现评分由导师反馈,任何单项得分小于1.2分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2)科技文体竞赛计分由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依据参评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进行核算加分,加分不超过3分。
(3)社会工作情况加分由学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挂职锻炼加分组成,分类累计加分,最后得分不得超过6分。学生干部加分注意事项:(1)团支部和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等级由班级民主评定,党支部干部的工作等级由支部党员民主评定,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的工作等级由校院级学生组织民主评定,工作等级权重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工作等级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该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干部总人数的20%,如有学生组织按照全部优秀进行工作等级评定则降一级加分;(3)如果班级获评学校“忠忱班集体”及校级以上荣誉、团支部获评“校级示范团支部”及校级以上荣誉、党支部获评“校级先进党支部”“头雁党支部”及校级以上荣誉、学院研究生会获评学校“十佳研究生会”及校级以上荣誉,则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和党支部)任职干部可以在已有学生干部权重加分基础上再加0.8分;(4)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取其中最高分。
(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严格按照细则加分,对于通过学校或学院以外渠道自行报名参加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活动不予加分。
六、材料提交
根据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决议,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修订完成学业奖学金综合加分后,由班长将各班《2025-2026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分计分表》(具体见附件2)和班级所有参评学生奖学金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以“年级-班级名称-学业奖学金材料”形式命名后发工作邮箱(ggyjs01217@163.com),各年级辅导员按照专业分类拉通排名后在年级群内公示最终学业奖学金综合加分结果,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由申请人自行提交,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定后公布本学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结果。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