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四个一”(一位省级领导、一个省直机关、一所高校、一家律师事务所)模式指导下开展全省十四个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2020年10月28日-29日,由省政协牵头的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暨第一次联席会在泸县隆重召开,我院法学系教师陈迎新、张敖作为专家组成员受邀参会。
动员部署会上,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朱晚林作整体部署,强调示范试点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四川建设水平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我省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重要抓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廖全军要求,要结合泸县实际,梳理问题,强化措施,全面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和准确性。我院法学系陈迎新副教授表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县域治理是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最后一公里”,此次受学校、学院委托和法学系指派参与泸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将努力做好省上安排的各项工作,协同省直机关、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力争在试点期满前提供一份高质量的课题报告,不负重托,不负法治使命。
在泸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第一次联席会上,朱晚林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将两个“工作导引”与泸县实际相结合,研究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示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教师就课题调研的工作机制、工作职责、主攻方向等问题积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