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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评奖】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点击数: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1016-1019日)

请申请同学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罗忠忱教授奖学金、穗港泰奖学金(以上奖项合计1名);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江西校友会助学金、美洲校友会助学金、惠霞教育助学金(以上奖项合计1名);峨眉89扬华奖学金1名;四川国经奖学金(综合类)1名;NITORI国际奖学金1名;“拓及”专项奖学金1名;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1名;黄山教育助学金1名;双优基金不超过2名。

以上学院推荐候选人还需参加学校评审,学校范围奖助学金全校最终评选名额见附件12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学生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01923点。

(二)学院评审阶段(1019-1031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1-11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16-1019日)

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统筹开展。

我院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评选:景尧奖(助)学金,面向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推选学习优秀奖1人,学习自强奖1人。详见附件《景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8)。

学院范围奖学金为线下申请。有意参选的同学请于10月19日17:00前《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9)电子档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后提交至学工组。

(二)学院评审阶段(1019-1031日)

学院需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1-11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学院评审及学校评定环节均为材料评审,以学生系统申请中的相关信息 (学年扩展信息)为评审材料。

3.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6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8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16日